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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23日家庭聯絡簿裡被老師用紅筆寫道;
私自拿取他人之器具,請加強恭敬他人及正確解決問題之觀念.
我: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。
再仔細瞧個清楚後,便抓孩子過來問問,
我說;老師寫這樣是怎麼了?發生什麼事變?
孩子說;作美勞時發現用膠水黏不住,多拿一根筷子。
我說;你拿同學的東西沒跟他說嗎?
他說;不是。
我說;那跟誰拿?
他說;我間接下台拿。
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@@~
ㄚ不即是老師嗎?
我就開始罵他了,要拿東西前先經過對方同意才梗概拿
對方沒同意即是不行,拿了即是小偷行為。
(這些細節平時都會耳提面命的不停跟孩子說)
哪知當天是哪根筋不對?去拿老師的東西且又沒被允許,
哇咧,不即是"偷"老師的東西嗎?
曉暢就不是這樣子的小孩怎會做出這舉動真是暈倒~
我說;兒子啊,老師寫的好聽些,沒把"偷"字寫出來,
我覺得很丟臉耶,你也拜託一下,往常不是跟你說過了嗎?
不要亂拿別人的東西,丟死人了。
我氣的火冒三仗,我說下次再犯間接抓你去警員局!
腦筋打結了......
(當下也被老師即時糾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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